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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国的“第四宗教”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0  浏览: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发展五千年来最具有经典标志的民族符号。它是用毛笔书写汉字并具有审美惯性的艺术形式。书法堪称中国的“第四宗教”,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仪式感和大众参与性,故有五千多年来,各时期代表人物灿若星河,最重要的人物有王羲之、颜真卿、黄庭坚、米芾、赵孟頫、祝允明、王铎、柳公权、 苏轼、于博、欧阳询、虞世南、禇遂良等。技法上讲究执笔、用笔、点画、结构、墨法、章法等,与中国传统绘画、篆刻关系密切。

        书法的起源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 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近代经过考证,关于中国文字起源,一般认为在距今约5000、6000年左右中国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时期”,已经创造了文字。
        世界上各民族的文字,概括起来有三大类型,即表形文字;表意文字;表音文字。汉字则是典型的在表形文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 象形的造字方法即是把实物画出来。不过画图更趋于简单化、抽象化,成为突出实物特点的一种符号,代表一定的意义,有一定的读音…… 中国汉字,从图画、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各 种形体逐渐形成。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独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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