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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


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产生。夏朝同以前氏族社会有了区别。夏启是通过暴力夺取政权的,他破坏了氏族成员共同选举部落首领的原始民主制度的传统习惯;夏启过着不劳而获的生活,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最高统治者。
1、夏有乱政,而作
禹刑
中华民族从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所产生的法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史书记载,夏朝已经出现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并不是禹所做,而是他的后代---夏朝的统治者制定的,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来命名。我们现在无法考证禹刑的具体内容,根据后人的追述可知:"夏刑,大辟二百,膑(BIN)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夏朝已经有了五刑。而且"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五刑共三千条。夏朝的刑罚是否有这么多条文,需要进一步考证。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夏后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曾在"甘"(今陕西户县西南)发布战争动员令,即后来的《甘誓》。其中说
有扈氏犯了"威侮五行"和"怠弃三正"二条罪。"威侮五行"就是不敬上天, "怠弃三正"就是不重用大臣。从而引起"天怒",所以启奉天讨伐。
3、昏、墨、贼,杀
《左传》中记载的"刑侯与雍子争田案"时征引夏朝的规定,据此可知夏朝已经有了昏、墨、贼三种罪名。 "刑侯与雍子争田案"发生于鲁召公十四年(前528)。晋国的刑侯和雍子争夺土地,调解了很久也没成功 。韩宣子命令叔鱼处理。叔鱼认为罪在雍子。雍子为了贿赂叔鱼,就把女儿嫁给他。叔鱼宣判刑侯有罪。刑侯发怒,在法庭上将叔鱼和雍子杀死。韩宣子询问
叔向如何处理这件事。叔向说:"三人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三个人全暴尸。雍子明知自己有罪,还要用女儿贿赂叔鱼以换得胜诉,叔鱼出卖法律,刑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自己有了罪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及是贼,皋陶的刑法规定:昏("己恶而掠美为昏"。自己有了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来掩饰。)、墨(:"贪以败官为墨"。贪婪败坏官纪为墨)、贼(杀人不忌为贼"。肆无忌惮的故意杀人为贼),杀。"可见,昏、墨、贼是三种罪名,犯此三罪者,依照夏朝法律要处以死刑。
4、吕命穆王,训夏
赎刑
周穆王曾命令吕侯依照夏朝的赎刑修订刑律,作《吕刑》。《史记》记载:"夏后氏罪疑唯轻,死者千馔(ZHUAN ),中罪五百,下罪二百。"(馔是重量单位,铜六两一馔)意思是说可依罪轻罪重用铜赎罪。夏朝虽然出现了青铜冶炼,但很贵重,并非人人可以用来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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