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 次
结束唐朝的,对于宋朝的法律思想,我们提起历史上的中国的朝代,往往是秦汉,唐宋,明清连称,这是因为他们在制度和内在的统治精神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比如说汉朝就是在秦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宋至于唐,也像是汉之于秦,但是,秦国是个短命的朝代,而唐朝是持续了三百多年的王朝,中间还又经历了,堪称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时期的五代十国时期,因此宋朝不能像汉朝照搬秦的制度那样照搬唐的制度,再加上这中间还有五代十国折磨一个黑暗的时期,出现了一个文化的断层,军人专政,兵强马壮者,就可裂土称王,甚至黄袍加身,但是这个时候诗书传家的门第已经消失,佛寺也不再兴旺,读书人多来自下层小户人家,读书的只为求个功名,加上军人掌权,读书人不受重视,因此,在宋朝建立后,满朝上下,尽是粗人,并不能给宋朝设计一套既符合传统,又能针对时弊的政策,因此钱穆先生说过“宋朝之于唐朝只有形势的推迁,没有制度的建立。”宋朝通过很多临时性的措施,来解决眼前所面临的问题,但却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有人说宋朝的人比唐朝人更加具有务实的精神,唐人似乎更加注重的是形式,不管是唐律疏议,还是唐六典,都成为后世但法律范本,一直实行到清末法律改革,有人就不免批评唐人僵化,而不如宋人人灵活,实则中国传统更加看重的是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例如宋朝的地方官制,县一级主官称为“知县”州府的长官成为“知州或知府”。这知县翻译过来就是代理某个县的职务,其实名义上还是一个京官,这种情况的产生,只能说明当时朝廷缺乏学贯古今的大儒来设计制度。
说了这些有点跑题,我开这个帖子的主题是说法律思想,但是思想这东西是很飘渺的,加上宋代人事重于制度,而思想又是附着在制度上的,宋在制度上大体继承了唐的制度,在思想上也可以说是继承了唐的思想,我在这就不再多加赘述了,要说宋朝有啥创新,那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分 总”,在地方分,在中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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