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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日记 星期二 全面大涨[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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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22:08:38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股证券法律日记VIP1》 
现在是12月26日   星期二    晚上22:10分左右
今天26日逢高卖出:大族激光亏1%,逢高卖出中兴通讯亏1%。其他不到位,盘中没有卖出。收盘前卖出破位的科大讯飞微赢持平。今日26日逢低买入了寒锐钴业、赤峰黄金、西部黄金、广东骏亚、电工合金(高开放弃)、大理药业、傲农生物(高开放弃)、广哈通信、中科信息、金辰股份各少部分。
当日收盘后持有股票情况:
1、张家港行(12月20日低)
2、华大基因(12月22日低)
3、寒锐钴业(12月26日低)
4、赤峰黄金(12月26日低)
5、西部黄金(12月26日低)
6、广东骏亚(12月26日低)
7、大理药业(12月26日低)
8、广哈通信(12月26日低)
9、中科信息(12月26日低)
10、金辰股份(12月26日低)
      明日27日逢高卖出:张家港行、广东骏亚、广哈通信、大理药业。其他涨幅4%左右减半,7%左右出局。
     明日逢低买入:华脉科技、掌阅科技、德生科技、国科微、建研院、剑桥科技、中恒通信、万隆光电、创业环保、华鑫股份、冀东装备。
       特别提示:收盘前跌破5日均线的必须全部出局;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盈亏自负,仅供《道得经财网》法律顾问单位或个人免费参考。
法律常识:《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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